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于雅倩 發布:2024-03-08 16:20:19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于子茹)8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余茂玉接受新華訪談專訪,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能動司法,將人民訴求落實在審判工作中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報告的特點,余茂玉概括為“一條主線,四個重視”。
他介紹,貫穿報告的“一條主線”是“能動司法”,“四個重視”分別是重視理念闡釋、重視法治引領、重視回應關切和重視以案釋法。
“能動司法是過去一年司法審判工作最鮮明的特點。”余茂玉說,人民法院通過積極主動地發揮審判職能,有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反對機械司法、就案辦案。
余茂玉說,“能動”的內涵比較豐富,主要表現在服務大局、促進治理、個案審理和履職方式四個方面上的“能動”。報告中“服務(保障)”一詞出現了37次,有27個案例直接體現以能動司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
特別是在個案審理上,人民法院堅持案結事了政通人和,注重實質性化解矛盾,以“如我在訴”的意識,在法律框架內尋求案件處理的最佳方案,實現司法辦案“三個效果”統一。
遏制網暴,讓受害者維權不再難
近年來,隨著網絡傳播的發展,網絡暴力犯罪也日益凸顯,在網絡上肆意謾罵侮辱、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行為,嚴重侵害他人人格權,擾亂網絡秩序,影響社會公眾安全感。
“網絡暴力往往和侮辱、誹謗相關,侮辱、誹謗在刑法上‘告訴才處理’,通常屬于自訴案件,需要由受害方自己向法院起訴。但受害方很難揪出施暴者,也就難以起訴。”余茂玉說。
去年,公安部部署開展“凈網2023”專項行動,依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活動。在此過程中,最高法主動商最高檢、公安部,推動聯合出臺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
余茂玉介紹,最高法暢通以公訴懲治網絡暴力的渠道,明確網絡侮辱誹謗,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身心嚴重損害后果,或隨意以普通公眾為侵害對象等多種情形下,以公訴案件追究刑事責任。
當好民營企業的“老娘舅”,把“嚴管厚愛”落到實處
最高法工作報告提出,當好民營企業的“老娘舅”,特別強調把依法平等保護原則融入司法政策和個案辦理中。
“報告在這方面進行了比較詳細的介紹,充分體現依法平等保護的做法和成效。”余茂玉告訴記者。
比如,有力支持民營企業反腐敗、“打內鬼”和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
余茂玉認為,司法當好民營企業的“老娘舅”,重在真厚愛、真嚴管。對于符合條件、可以挽救的企業,法院促其合規整改、規范發展。
他告訴記者,“某創業板上市公司在檢察環節合規整改未達標被公訴,法院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推動該公司真合規真整改,經評估合格,免予刑事處罰。該公司合規后逐步恢復生產經營,2023年實現產值近3億元,數百名員工全額發放工資、繳納社保。”
此外,人民法院還把合規改革從刑事領域拓展至民事、行政、執行等領域。余茂玉介紹,去年辦理了1711件相關案件,促使一批企業走上合規經營之路,走上健康發展之路。
通過司法裁判,讓彩禮回歸“禮”
“近年來,彩禮數額持續走高,涉彩禮糾紛案件不斷增多。”余茂玉說,司法實踐中,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如何確定返還比例,也一直沒有明確標準,不利于矛盾糾紛化解。
對此,最高法制發涉彩禮糾紛司法解釋和典型案例,明確處理涉彩禮糾紛的基本原則。余茂玉說,“基本的原則就是既尊重傳統習俗,又明確禁止以彩禮為名索取財物,依法遏制高額彩禮,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
例如,最高法明確把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作為確定彩禮是否返還、返還多少的重要考量因素,準確劃清彩禮和為表達或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的界限。
“司法裁判的價值不僅僅是個案糾紛的化解,更應通過確立行為規則、傳遞價值導向,以引領法治進步、社會進步,發揮好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的重要引領作用。”余茂玉說。
除了高額彩禮問題外,最高法還針對“知假買假”“釣魚式維權”等多發高發案件背后的社會治理問題,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出臺司法解釋、發布典型案例,引領社會風尚,促進社會治理。
寬嚴相濟,懲治“幫信罪”
余茂玉表示,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相關案件中,“幫信罪”數量最多。
“幫信罪”是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連續幾年居于刑事案件第三位。
“幫助犯罪的遠多于直接詐騙的。”余茂玉介紹,2023年,全國法院審結幫信犯罪案件10.2萬件14.7萬人,同比分別增長25.4%、10.5%。
據余茂玉介紹,實踐中,一些學生受蒙蔽給電詐犯罪分子提供“兩卡”而涉案。罪不重,但涉及面廣,一些在校或剛畢業學生由“校門”進“牢門”,重歸社會參加就業面臨諸多障礙。
人民法院全面準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懲幕后“金主”、組織頭目和骨干分子;對受蠱惑出售出租“兩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淪為電詐“工具人”的在校及剛畢業學生等依法從寬處理,同時加強教育警示。
“辦案就是治理,把治罪與治理結合起來,堅持寬嚴相濟,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有度、罰當其罪,才能確保更佳的辦案效果。”余茂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