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自行車接孩子放學時不小心刮倒了一名學生,到醫院檢查沒有發現異常,但學生家長認為他的孩子受到驚嚇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否則要到部隊反映情況,想咨詢一下該怎么辦?”今年8月,軍屬李林一臉愁容走進貴州省納雍縣人武部求助。得知來意后,人武部工作人員立即聯系該縣涉軍權益保障服務站,當日值班律師為李林耐心講解了交通事故理賠流程和標準,給李林吃了一顆“定心丸”。之后又聯系對方當事人進行當面調解,圍繞“沒有傷情是否賠償精神損失”、“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等內容向學生家長說明情況,對方最終放棄索賠,糾紛得到妥善解決。
“解決軍人軍屬的‘憂心事’是我們的‘分內事’。”納雍縣人武部領導告訴筆者,針對軍人軍屬涉法糾紛逐年增多的實際,他們聯合地方司法部門專門設立涉軍權益保障服務站,開通涉軍維權“綠色通道”,為駐軍部隊官兵、納雍籍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律宣講、涉軍案件代理、涉軍矛盾糾紛化解等服務。同時,他們還有針對性地邀請軍人軍屬參加法院開放日、旁聽涉軍案件等普法活動,幫助軍人軍屬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太感謝了!有了這筆司法救助金,我們就可以還債了……”前不久,納雍縣董地鄉羅嘎村籍現役軍人張應淵的母親羅敏緊緊握著前來辦理司法救助手續的工作人員的手連聲道謝。
原來,張應淵的父親張習軍于2016年被司機熊某駕車撞成重傷,致其身體傷殘。2017年,法院判處被告熊某一次性賠償70余萬元。拿到判決書后,張習軍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因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法院只能終結執行程序。張習軍治病就醫花光積蓄又債臺高筑,卻遲遲拿不到賠償款,心理積郁、身體每況愈下,于去年離開人世。父親的離世,讓母親羅敏深感絕望。張應淵一家三兄弟,哥哥和弟弟都是一級殘疾,還有82歲高齡的奶奶,都需要在家務農的母親羅敏照顧,遠在云南服役的二兒子張應淵成了這個五口之家唯一的經濟支柱。
天無絕人之路。為了撐起這個家,張應淵向所在部隊黨組織匯報了家中變故,希望獲得法律援助。經張應淵所在的云南駐軍某部和云南省涉軍維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函協調,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時間與當地人武部和涉軍維權機構取得聯系,并派人前往張應淵老家實地調查。
“不能讓軍人流血流汗又流淚,被告無法支付賠償,就走司法救助程序?!辟F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調查取證,判定張應淵一家的情況屬實,且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隨即開通司法救助“綠色通道”,啟動省、市、縣三級法院聯動救助機制,最終由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畢節軍分區、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納雍縣人武部和納雍縣人民法院共同送達司法救助決定書,給予申請人司法救助金14萬元。不到一個月,這筆雪中送炭的救助金就送到了張應淵家中。組織的溫暖、軍人的尊崇,為母親羅敏重拾了生活的信心,張應淵也一解前憂,得以安心服役。
近年來,納雍縣人武部聯合縣司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建立涉軍維權軍地協作機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涉軍案件做到“四快三優先”,即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雙方當事人自愿速辦的涉軍案件,啟動速裁機制,做到當即立案、及時送達、及時調處、盡快結案;凡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依法給予訴訟費用緩交、減交、免交。
據統計,近3年來,在納雍縣軍地共同努力下,妥善審理處置涉軍案件12起,訴前化解矛盾9起,邀請軍人旁聽庭審、舉行“公眾開放日”及開展“送法進軍營”等活動8場(次),為軍人軍屬解難幫困做得實、反響好,有效維護了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納雍縣人武部領導到鄉村開展普法宣講。(攝影/遲 松)
納雍縣人武部領導到龍場鎮進行法治宣講。(攝影/李 華)
納雍縣軍地人員為救助對象送去專項救助金。(攝影/王慶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