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轉義:新聞攝影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
摘 要:新聞攝影自誕生起,就被作為“眼見為實”的證明。按下快門的瞬間,被定格的新聞事件也就隨之確定了唯一的含義。但在實踐中,即使同一張新聞照片,經過傳播流轉,其含義也會發生改變,有學者稱之為“意義的漂移”或“轉義”。這個問題如不重視解決,必將嚴重破壞新聞真實性原則,對新聞攝影造成極大傷害。
關鍵詞:新聞攝影;文本;意義建構;真實性
在當今的傳媒格局中,新聞攝影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特別是隨著“讀圖時代”的來臨,其對受眾和社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有圖有真相”在一定程度已超越文字成為新聞真實性更有力的證明。
然而在新聞實踐中,新聞攝影天然的“眼見為實”屬性似乎也不那么令人可信了。究其原因,除了技術的發展以及各種圖像軟件的出現,使改變“瞬間定格”成為可能之外,還有另外一種屬于傳播學范疇的原因,不易被人們覺察或重視,筆者主要就這個問題進行探討分析。
一、文字與語境確證:新聞圖片意義的生成機理
法國學者羅蘭·巴特在論述照片的特性時說:“對于照片,我有著一種強烈的‘本體論’的愿望:我不顧一切地想知道照片‘本身’是什么,它以什么樣的特點使自己有別于一般圖像。”他的潛臺詞是,照片似乎就是我們所看到的東西,雖然我們知道照片不同于所拍之物,但很難或者不愿意去探究這種區分,以至于相信“照相機不會說謊”,忽略了照片本身以及照相機所建構的程式。
在開啟快門的一剎那,世界就被圖片記錄下來。首先它是一個平面,將時間與空間組成的三維空間簡化為二維空間,迎合視覺心理,使我們的觀看快速容易;其次它是一個文本,將世界變成場景和情景的集合,“翻譯”成人可以觸及和想象的事物。但實際上,照片不但沒有將世界呈現給人類,反而以自身取代世界,將世界直觀化、簡單化、抽象化,改變了我們觀看世界的路線和模式。
舉一個例子,就會明白其中“奧妙”。
上圖是一張馳名世界的新聞照片,曾獲得過WPP年度最佳新聞圖片獎。現在圖片沒有任何文字說明,我們仍然可以獲悉上述認知,完全是因為我們已經知道它是誰拍的、反映了什么事、什么主題。也就是說,我們再看到這張照片的時候已經預設了一個確定的“語境”—邁克·韋爾斯拍攝的《烏干達大旱的惡果》。如果沒有這個語境,或者不知道這個語境,我們還能作出恰當解讀嗎?
從圖像的文本分析,這張照片至少有以下幾種解讀結果—
形式上:
它是一張新聞照片;
它是一張藝術照片,用電腦特技制造強烈的對比效果;
它是一張生活照片,一個白人拉著一個黑人小孩的手;
……
內容上:
它反映了貧富懸殊、命運不公;
它反映了一個好心的“正常人”在發善心,救濟一個“受苦的人”;
它反映了不同種族團結在一起;
……
如果我們把這些“解讀”作為這張照片的文字說明,邏輯上并無任何不妥之處。但是,這張“荷賽”獲獎照片的初始意義只有一個—“烏干達大旱的惡果”。
前后對比,事實上我們對這幅圖片的意義進行了兩種確證,一種是文字確證,具體地說就是標題和文字說明;另一種是語境確證,即由這種文字確證最初形成的既定觀念、上下文聯系、某種認知對新聞攝影敘事意義的確認。但不管哪一種,都是這幅圖片意義的“唯一性確證”。
二、建構與解構:新聞圖片文本的觀看方式
新聞圖片文本指的是新聞圖片和文字(標題和文字說明)組成的信息集合,有時也專指圖片本身。
《理解大眾文化》一書的作者約翰·費斯克將文本定義為“讀者式”文本和“作者式”文本。在他看來,“讀者式”文本吸引的是一個本質上消極的、接受式的、被馴化了的讀者。這樣的讀者傾向于將文本的意義作為既定的意義來接受。而與之相對的“作者式”文本,則不斷要求讀者去重新建構文本,并從中創造意義。
無論從產生過程,還是從傳播意義來看,新聞圖片文本都應該屬于“讀者式”文本。其一,它是對新聞事實的記錄,含有客觀事實的“既定”意義;其二,它是傳播者的制造物,承載固定的傳播意義;其三,它傳遞一定的信息,可以消除讀者對世界的不確定性。這三者都要求讀者按照某種既定的意義去理解和接受,不允許去“建構”。所以,在邏輯上,一張新聞圖片的文本只能有一種確定的意義。
然而,從觀看者的角度,新聞圖片文本又似乎是“作者式”文本。不僅因為它是大眾傳媒制造的產品,還因為它可以批量生產、無限復制,似乎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體驗和認知,參與文本意義的建構,賦予其不同的意義。
需要指出的是,因其天然的缺陷,單幅純圖片是很難構成敘事的,但如果加上文字就可以,因為文字和圖片共同構成一個敘事性文本,標示出圖片不能顯現的時間、不能確定的地點以及觀者不能確定的事件內容,并產生意義。還以《烏干達大旱的惡果》為例,標題用“烏干達大旱的惡果”給這個事件命名,說明這張照片反映的是烏干達的大旱,而不是其他國家的大旱;是旱災的惡果,而不是水災的惡果。顯而易見,除了確證這些信息外,文字同時進一步解讀了圖片的意義。
但是,另一個問題由此產生:當攝影記者或者圖片編輯制作標題或者撰寫文字說明時,將不可避免地對文字信息進行加工,這種加工一邊在建構圖片敘事、產生衍生意義,一邊又在解構圖片敘事、削弱初始意義,這就是導致新聞圖片文本意義漂移與異化的重要原因。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若干年后,當一個不了解實情的人在朋友家的墻上看到解海龍拍攝的那張大眼睛照片(《渴望讀書》1991),他還會把它同希望工程聯系在一起嗎?甚至,還會把它當作是一張新聞照片而不是一般的肖像照嗎?照片還是那張照片,意義卻經不起拷問。因此有學者說,“照相機分離出瞬間的表象,也就勾銷了影像是永恒的概念。你看到什么,取決于你在何時何地”。
三、賦型與轉義:新聞圖片傳播的現實困境
數碼相機和圖像處理軟件的出現,意味著新聞圖片能被修改和創造,學者維勒姆·傅拉瑟稱之為“賦型”。在數碼時代,賦型幾乎貫穿了圖片拍攝與圖片傳播全程,由此可以確定,圖片已經不是在快門開啟的一剎那被瞬間定格的圖像和意義了。也就是說,一張新聞照片有其自身的“場依存性”,脫離了這個場域,就會產生意義漂移甚至轉義。
這種轉義一般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一張新聞照片被同一家媒體重復使用,意義有所改變;另一種是同一張新聞照片被不同媒體使用,意義出現不同。
有一張關于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的新聞照片,被同一家報紙用過兩次,第一次的意義是,鮑威爾表示,美國愿意和朝鮮就朝核計劃進行談判。第二次的意義是,在聯合國大會上,鮑威爾就對伊問題闡述立場。
還有一張《解放軍畫報》記者抓拍的照片《年度講評》,被國內多家媒體采用,有的另取標題“評職稱—這回有我啦!”作為《按勞分配,皇帝的新衣?》一文的配圖,有的作為《失寵的文科大學生》一文的壓題照片,有的甚至給這張照片換了一個南轅北轍的標題—《等待判決》。
類似的情況、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我們不妨對這一情況作深入分析。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照片的意義被改變了;其次,如果不考慮到刊發時間的先后,我們很難判斷出哪一張是原作,哪一張是原作的復制品。更重要的是,我們發現這種轉義現象產生了一個結果:圖片與文字關系的顛倒。
之前,為了展現圖片的內容,我們給圖片加上標題和解釋性文字,此時文字是對圖片的說明,是為圖片服務的,使圖片含義具有唯一確證性。如今,還是同一張圖片,在傳播過程中被篡改,形成含義完全不同的標題和說明,此時圖片卻成了對文字的證明,為文字服務,使文字內容更加真實可信。
于是,我們經常看到媒體上的新聞圖片,尤以體育新聞照片和社會新聞照片最為常見,其文字說明要么是“畫外音”,要么是“合理想象”,誰都可以大筆一揮,對圖片內容作出自己的闡釋。在那里,新聞攝影變得面目全非,似乎新聞事實是什么、新聞圖片是什么都不重要了,傳播者通過文字賦予它什么樣的意義才是最重要的。由是觀之,傳播者對新聞圖片“脆弱性”的破壞和利用,已經損害了新聞的真實性原則,應該引起廣大新聞從業者高度重視。
(作者系解放軍報社政工新聞編輯室副主任)